品质是生产出来的,而不是检查出来的。品质管制不能只靠一个部门或几个人,要发挥全体生产参与者的积极性,做到全员参与。
QC(Quality Control)即品质管制,分为来料检验(IQC:Incoming Quality Control)、制程检验(IPQC: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)、全检(FQC:Final Quality Control)、出货检验(OQC:Outgoing Quality ControI)。
来料检验(IQC)
定义:
IQC是来料检验,指对采购进来的原材或产品做品质确认,减少质量成本,达到有效控制。
工作职责:
1. 对采购的原材料按照检验标准验收,用指定的仪器进行检验 ;
2. 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确认评估,出具评估报告,例如日报、周报和月报等,做好月评估、季度评估、半年评估和年评估;
3. 对原材料中的不良品进行反馈和跟踪,协助供应商进行改善,确认改善效果。
制程检验(IPQC)
定义:
IPQC是制程控制检验,指从原材料生产到最终包装过程的品质控制。
工作职责:
1. 做好首件检查和抽检,依检验规范100%检验产品项目,记录好检验的产品品质状况;当不良率超过标准后,及时向上级反馈;
2. 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机器、物料、操作进行巡检,认真做好巡检记录,确保数据准确、详实、无误;
3.巡检过程中,若发现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,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。
全检(FQC)
定义:
FQC是全检,指产品从生产到包装的过程中进行品质管控。
工作职责:
1.针对抽样成品进行外观及电性能检测,并记录好数据;
2.对送检检测与生产未送检的产品,严格区分,并对抽检测试不良进行标识;
3.针对不良品返工,再次送检产品,再次进行抽检测试,统计好每次的检测数据,并妥善保存,以方便后续追踪;
4.完成公司和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,并对上级负责。
出货检验(OQC)
定义:
OQC是产品出货前的品质检验及管制,指对产品进行全面性的查核确认。
工作职责:
1.根据作业指导书、检验规范、样板进行成品及出货检验,确保包装箱上的产品标识、安全标识与实物一致,以确保客户收货产品和订单内容一致;
2.对客诉品、客退品进行确认,督促相关部门提出有效的改善对策,并跟踪效果,直至得到客户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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